上海市交通运输和港口管理局干部学校主要职责

1981年经上海市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建立,在负责局系统党政领导干部、青年后备干部、企业经营者、党员的政治理论培训的同时,承担大专、本科高等学历教育以及岗位职业资格培训,是局系统教育培训、理论研究、社会化办学等综合性教育功能的培训基地。2002年,经上海市教委批准,成立北京交通大学远程教育上海交通教学中心。同时,是上海电视大学市交通港口局分校。

1、负责交通港口系统党员、入党积极分子、干部思想政治理论教育培训、轮训,以及机关公务员、行业管理人员业务培训。

2、利用上海电视大学市交通港口局分校北京交通大学远程教育上海交通教学中心的教育平台,开展各类在职学历教育。

3、承办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上海市城市交通考试中心、上海市交通港航职业资格管理事务中心主要职责

根据上海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同意组建上海市城市交通行政执法总队等单位的通知》(沪编[2005]155号),组建上海市城市交通考试中心。20099月,根据上海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市交通港口局机构改革后所属事业单位相应调整的批复》(沪编〔2009192号)和上海市交通运输和港口管理局《关于上海市城市交通考试中心更名、人员编制调整的通知》(沪交人[2009]478),上海市城市交通考试中心增挂上海市交通港航职业资格管理事务中心牌子,是上海市交通运输和港口管理局所属的依法履行全市交通运输行业从业人员考试职能和负责交通港航行业职业资格管理事务的事业单位。

1、受市交通港口局和上海市城市交通运输管理处委托,制定交通运输行业各类从业人员职业考试的年度计划,并会同局有关部门抓好计划的组织实施。

2、受局和市运输管理处委托,负责交通运输行业各类从业人员的职业考试工作,对考试对象进行资格审查,对考试对象的考试日期、时间、考场等作出安排,加强考场纪律管理,并将考试成绩及时告知考试对象和有关部门。

3、受局和市运输管理处委托,办理交通运输行业各类从业人员职业考试的手续,落实考试地点、时间,告知培训方式、要求,提供有关咨询和服务。

4、受局和市运输管理处委托,负责选定交通运输行业各类从业人员职业考试基地,以及负责对培训基地的资质认定,并对考试和培训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和考评。

5、负责编写交通运输行业各类从业人员职业培训教材及教学大纲,加强培训管理和提供服务,并根据管理、服务要求及时进行修订、完善。

6、参与制定、修订有关交通运输行业各类从业人员职业考试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7、参与开展交通运输行业相关专业技术职称、职业资格的研究,建设符合行业发展需要的人才评价认证体系。

8、参与交通运输行业从业人员职业素质的调研分析工作,制定、修改提高行业各类从业人员职业素质的中长期规划及实施计划。

9、参与交通运输行业技能型紧缺人才培养,以及有关职业技能、科技人才培养等服务工作,协助建立提高行业从业人员素质的管理机制。

10、参与交通运输行业人才资源的调研,建立人才资源宏观调控机制,推进行业人才结构合理;构建人才交流的服务平台,协调人才交流市场的开发,优化人才交流成长环境。

11、负责交通港航行业职业资格管理事务,开展行业职业的资格评审、技能鉴定、继续教育、交通港航职业培训、教材编审等工作。

12、负责与局监控平台信息的互联互通,负责相关考试信息的采集、维护、更新;加强与上海市城市交通业务受理中心的联系,提供相关考试信息。

13、承办局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