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交通运输和港口管理局关于同意临时调整虹桥机场停车场(库)计费规定的批复
发布时间:[2008-11-04]   来源: 上海市交通运输和港口管理局
信息名称 上海市交通运输和港口管理局关于同意临时调整虹桥机场停车场(库)计费规定的批复
索 取 号 AH1300000-2008-003 产生日期 2008-11-04

上海机场(集团)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调整虹桥机场停车场收费方式缓解旅客停车难问题的请示》(沪机场集计〔2008227号)收悉。为改善虹桥机场周边交通环境,缓解虹桥机场停车供需矛盾,提高泊位利用效率,经商市物价局(沪价公〔2008018号),同意临时调整虹桥机场停车场有关计费规定。具体如下:

一、原车辆每天连续停放时间超过12小时至24小时按12小时计费,现临时调整为按实际停放时间计费。收费标准和其他收费规定仍按现行规定执行,暂不调整。

二、待虹桥机场西区扩建工程完成后,以上临时计费规定停止执行。

以上调整自2008115日起执行。

请你公司做好停车计费规定调整的明码标价和宣传解释工作。

特此批复。

 

 

二○○八年十一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