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上海怡德物业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临时使用港口岸线的批复
发布时间:[2009-05-25]   来源: 上海市交通运输和港口管理局
信息名称 关于同意上海怡德物业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临时使用港口岸线的批复
索 取 号 AH1300000-2009-112 产生日期 2009-05-25

上海怡德物业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你公司填报的《临时使用港口岸线申请表》及有关材料收悉。依据《上海港口条例》第八条有关规定,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临时使用黄浦江其昌栈轮渡下游795起原新华港区内150码头岸线,用于浦东新区固体废弃物管理署组织的固体废弃物出运。

二、该岸线规划的码头前沿控制线水深大于8

三、岸线使用功能:公共装卸。

四、该岸线临时使用期至20091231,使用期内应无条件服从城市规划、港口规划实施的需要,积极配合做好当前与世博有关的各项管理工作。

五、固体废弃物出运等涉及港口经营许可、运输及处置等事宜,请按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六、使用期间应加强对原码头结构的保护,不得擅自对原有码头进行改扩建,码头面前沿严禁堆载。

七、码头经营单位应征求环保部门意见,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监测单位做好周围水、陆环境影响检测,落实环境保护措施。

八、自2009年第三季度起缴纳该段岸线使用费。

 

 

 

OO九年五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