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海北方万邦航运有限公司新增运力的批复
发布时间:[2009-05-25]   来源: 上海市交通运输和港口管理局
信息名称 关于上海北方万邦航运有限公司新增运力的批复
索 取 号 AH1300000-2009-114 产生日期 2009-05-25

上海北方万邦航运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新增运力的申请收悉。经审核,并报交通运输部同意(交水批〔2009306号),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在国内新建化学品船2艘,共11000载重吨,投入国内沿海及长江中下游各港间化学品运输。

二、新建船舶应符合原交通部《关于国内沿海跨省运输油船化学品船运力调控政策的公告》(交通部2007年第9号公告)及相关规定的要求。对不符合相关要求的船舶,将不予办理船舶营运手续。

三、本批件有效期1年。你公司应在有效期内开工建造船舶。逾期未开工的,本批件自动作废,且在本批件到期后的1年内,不予批准新增化学品运力。

 

请持本批件办理有关手续。

 

 

 

OO九年五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