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吴淞口开发有限公司:
你公司《上海港吴淞客运中心码头临时作业危险品运输的请示》(吴司〔2009〕38号)收悉。经研究,同意上海港吴淞客运中心码头于2009年5月27日、31日,分别为长兴江南造船基地作业一次车渡危险货物(每次液氧6辆专用槽车,带车共计240吨)装运。有关要求如下:
一、请选择合适的时间段,安排载有上述危险货物的车辆,在上海港吴淞客运中心码头和长兴岛车客渡码头进港和上下船。
二、运输船舶应具有相应的资质,并按规定办理相关申报手续。
三、请你公司督促车辆运输单位按规定使用合格车辆及灌装危险货物,并在确定的时间内,将载有危险货物的车辆准时进港。
四、请相关人员持证上岗,了解、掌握所作业危险货物的特性以及相关应急措施。
特此批复。
二OO九年五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