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交党〔2009〕70号
关于刘厚权、李昭英同志任职的通知
上海市城市交通行政执法总队:
经局党组研究决定:
刘厚权同志任上海市城市交通行政执法总队副总队长。
李昭英同志任上海市城市交通行政执法总队副总队长。
以上2名同志任职试用期一年,至2010年8月。
特此通知。
中共上海市交通运输和港口管理局党组
2009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