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执行新的营运车辆技术等级评定标准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7-10-24]  
信息名称 关于执行新的营运车辆技术等级评定标准的通知
索 取 号 AD5105003-2007-002 产生日期 2007-10-24

关于执行新的营运车辆技术等级评定标准的通知

沪运管办[2007]849

 

各区(县)运管署(所):

为切实提高营运车辆的技术状况,保证道路运输安全,根据交通部的有关规定,从2008年度开始,对本市营运车辆等级评定标准将执行交通部《营运车辆技术等级划分和评定要求》JT/T198-2004),替代原JT/T198-1995JT/T199-1995。营运车辆技术等级分为一级、二级和三级。各运管机构应做好对道路运输业户、机动车维修企业等相关业户的宣传,督促汽车综合性能检测站按期完成实施标准的准备工作,以确保《营运车辆技术等级划分和评定要求》(JT/T198-2004)的顺利实施。

附件:《营运车辆技术等级划分和评定要求》(JT/T198-2004

 

                                   上海市城市交通运输管理处

 OO七年十月二十四日

 

 

附件名称 描述信息
5.营运车辆技术等级划分和评定要求(JT_T198-2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