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航道管理中心是受上海市港口管理局委托,依法行使开放性水域港口航道及航道设施(航标除外)和内河航道及航道设施管理职能的行政事业单位。
(一)贯彻国家或地方有关航道管理法律法规及技术标准,依法履行航道及航道设施的维护和管理职能。
(二)参与有关航道及航道设施等行政管理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制定及相关行业发展规划调研、编制与实施工作。
(三)依据上海港总体规划,负责洋山深水港航道、黄浦江航道及航道设施(航标除外)的日常维护和管理。
(四)依据本市内河港口及航道规划,负责内河航道及其航道设施的日常维护和管理。
(五)负责开放性水域港口航道跨(拦)河工程项目的前期审核工作;负责内河航道跨(拦)河工程项目的审批工作;负责内河航道岸线使用、航道工程等基础设施项目的前期审核和项目监管工作。
(六)负责编制洋山深水港航道、黄浦江航道及航道设施(航标除外)和内河航道及航道设施的年度维护计划和工程项目预算,并组织实施。
(七)参与航道安全事故及突发性公共事件的现场协调和调查处理工作,负责相关应急预案的备案和监管工作。
(八)负责公共航道及航道设施信息化应用和管理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