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式联运企业备案登记
发布时间:[2010-11-01]   来源: 上海市交通运输和港口管理局

【项目名称】多式联运企业备案登记
【办理机构】上海市交通运输和港口管理局
【办理地点】上海市交通港航业务受理中心(建国东路525号)
【办理依据】
【办理条件】
换证对象仅限于原经市交通局备案的本市联运服务企业
【提供材料】
1、多式联运经营业务申请书
2、企业工商执照复印件
3、原上海市陆上运输管理处登记今年到期的《上海市道路运输行业备案证》
【办理期限】10个工作日
【办理流程】流程四十三
【牌证发放】
发放《上海市多式联运企业备案登记证》。
【备注】
 

附件名称 描述信息
流程四十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