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港口管理局关于发放第三批
《上海港口岸线使用许可证》的通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规定,经上海市港口管理局审核批准,上海国际港务(集团)有限公司等单位获得《上海港口岸线使用许可证》。
请获得《上海港口岸线使用许可证》的岸线使用人,抓紧到我局业务受理室领取《上海港口岸线使用许可证》。
领证地点:上海市中山东一路13号1楼 上海市港口管理局业务受理室
联系电话:63290077×2203
特此通知。
附:第三批《上海港口岸线使用许可证》清单
二○○五年五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