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港口管理局关于发放第三批

《上海港口岸线使用许可证》的通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规定,经上海市港口管理局审核批准,上海国际港务(集团)有限公司等单位获得《上海港口岸线使用许可证》。

请获得《上海港口岸线使用许可证》的岸线使用人,抓紧到我局业务受理室领取《上海港口岸线使用许可证》。

领证地点:上海市中山东一路131 上海市港口管理局业务受理室

联系电话:63290077×2203

特此通知。  

附:第三批《上海港口岸线使用许可证》清单

 

二○○五年五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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