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港口局关于发放第一批
《上海港口岸线使用许可证》的通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规定,经上海市港口管理局审核批准,上海吴淞口开发有限公司等单位获得《上海港口岸线使用许可证》。
请获得《上海港口岸线使用许可证》的岸线使用人,即日起到我局业务受理室领取《上海港口岸线使用许可证》。
领证地点:上海市中山东一路13号1楼上海市港口管理局业务受理室
联系电话:63290077×2203
特此通告。
二○○五年四月二十五日
附:第一批《上海港口岸线使用许可证》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