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交通港口局推进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建设近期工作进展
发布时间:[2009-08-24]   来源: 上海市交通运输和港口管理局

    目前,市交通港口局独立牵头和作为第一责任单位牵头的12项工作均已成立工作小组,在共同牵头部门间召开讨论会,就事项的推进计划形成初稿,其中部分事项已进入实质性推进阶段。
    (一)配合国家有关部门编制实施长三角地区港口规划。因2004年国务院已颁布《长江三角洲区域沿海港口建设规划(2004年~2010年)》,该事项局相关任务为推进落实《上海港总体规划》,以实现上述国家层面港口规划的目标。
    (二)积极支持上海市港口、航运企业与我国沿海及长江沿线港航企业间多种形式的合作,促进跨区域联合。项目组就该领域现状和任务的内涵与实现途径进行初步研究。下一步将深入调研,以长三角16城市港口管理部门联席会议和上海港分别与湖北、安徽建立合作机制,沟通港航企业间合作意向,搭建合作交流平台。
    (三)推进外高桥港区、洋山深水港区和国际邮轮母港建设,推进黄浦江沿岸港区功能调整和专用码头资源整合。分别成立外六期建设项目推进小组和吴淞口国际邮轮码头项目推进小组,确定例会制度和工作定期通报制度。目前,外六期工程前期审批手续全部完成,下游130米汽车滚装码头及后方堆场已先期建成并投入试运行,陆域部分动迁工作正抓紧进行;五号沟港区规划编制工作已完成委托,编制工作大纲通过评审;上海港国际客运中心投入试运行;吴淞口国际邮轮码头项目完成前期工作,水工部分全面开工;洋山深水港区西港区工程核准准备工作正由指挥部组织实施,我局与之保持有效沟通。年内将按时间节点继续推进上述重点项目。
    (四)研究制定促进集装箱水水中转业务发展和市场培育的政策措施和实施方案。项目组《提高水水中转比例的策略研究》课题已进入立项阶段,正按局课题管理程序要求实施招标程序。下一步重点推动“陆改水”业务发展和大力发展国际中转;继续推进《提高水水中转比例的策略研究》课题研究,确保年内全港集装箱水水中转比例达38%。另据上海港今年上半年数据统计,水水中转比例已达41.5%(含非正常因素)。
    (五)进一步梳理调整干支船舶进港成本,形成合理的、具有竞争力的港口收费体系,吸引更多航运公司的船舶挂靠上海港。
    (六)建立动态的价格机制,鼓励外贸集装箱在上海转运。上述两项本质均为降低上海港商务成本,形成合理和具有竞争力的价格机制,合并落实。目前我局正联合上港集团共同梳理上海港港口收费体系。下一步在支持上港集团继续实施优惠措施降低港口收费的基础上,共同研究提出更规范、合理和优惠的上海港港口收费体系。争取解决浮动定价的政策,逐步形成以市场供求关系为导向的动态价格机制方案。
    (七)培育航运经纪人,研究建立航运经纪人资格准入和审核制度。项目组和课题组拟定具有可操作性的实施方案,启动研究工作。年内重点是开展《航运经纪人市场培育及其政府管理研究》课题研究,确定促进上海航运经纪人行业发展的制度框架,提出培育航运交易经纪人的可操作方案。
    (八)争取国家有关部门支持,出台全国性《船舶交易管理规定》,开通全国性船舶交易信息平台。沈骏副市长率队已就该规定与交通运输部进行沟通。下一步在《船舶交易管理规定》出台基础上,使船舶交易进场管理制度和船舶交易信息报送制度得到明确,同时支持航交所完善中华船舶交易网。
    (九)拓展上海航运交易所服务功能,开展船舶交易鉴证、船舶拍卖、船舶评估等服务。船舶交易鉴证业务实质上已开展,项目组着手研究推进具体工作。年内会同航交所协调市相关部门,按照“先行先试”原则,突破现行政策和法律障碍,争取航交所获得船舶评估或船舶拍卖的专项特许,增强其在全国船舶交易服务方面的地位。
    (十)推进相关信息平台向长三角区域及长江干线港口拓展。项目组就事项推进计划和措施进行初步研究。近期将就长三角地区和长江干线港口信息化建设和供求情况等开展调研,年内研究提出并协调推进信息平台拓展方案。
    (十一)争取国家有关部门支持,实施启运港退税试点,增强洋山港枢纽地位。已整合交通运输部和上海海关、上海国税等相关部门建议,提出关于实施启运港退税政策的港航业运作试点方案,并专报杨雄常务副市长及沈骏副市长。
    (十二)进一步规范邮轮经营市场。现阶段基本完成上海港邮轮船供市场及其政策现状和需求调研。下一步将在完成专项调研基础上,走访相关部委征求意见,提出政策措施建议,形成操作办法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