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港航水运管理规范年活动全面有序推进
发布时间:[2009-09-27]   来源: 上海市交通运输和港口管理局

    为全面贯彻交通运输部《关于开展水运管理规范年活动的通知》文件精神,市交通港口局于今年4月下发了《2009—2010年上海港航水运管理规范年活动行动计划》,以高服务为导向,以依法行政为原则,以管理规范为内容,以行政透明为手段,以人才、信息化建设为保障,努力提高做好“三个服务”的能力和水平,进一步促进上海港航水运行业可持续发展,推进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建设。《计划》下达以来,各相关处室、局属单位按照统一部署,精心组织,扎实有效开展了管理规范年活动。现将近期活动情况小结汇报如下:
    一、活动开展情况
    (一)积极部署、有序组织,督促活动全面开展
    根据交通运输部文件精神,市交通港口局立即启动规范年活动,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动员和部署,相继印发了《上海港航管理规范年活动实施方案》和《2009—2010年上海港航水运管理规范年活动行动计划》,对活动进行全面布置。特别是在上海交通港口体制调整后,新局领导高度重视规范年活动,及时根据人员机构变化情况,对规范年活动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做了相应调整,从组织上确保了该项工作的不断不乱。
    局《方案》和《计划》下发后,各相关处室、局属单位均按要求成立了组织机构、完善了具体工作方案,细化了分解任务,做到认识到位、领导到位、措施到位、宣传到位,始终保持开展规范年工作势头不减,切实确保了规范年活动的有序开展。
    (二)健全制度、完善措施,夯实规范管理基础
    制度的健全完善是实现规范管理的基础。活动期间,市航务处对内部业务管理和事务管理制度进行了全面清理和大范围地修增订,目前已印制完成《规范管理制度汇编》,内容共计126件制度,其中此次修增订后重新发文的有102件;并结合基层特点和规范年要求,试点执行了《预约服务制》、《一次性告知制》和《首问负责制》,获得了行政相对人的好评。码头中心对与职能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了集中梳理,目前已形成《码头中心管理职能相关法律依据(初稿)》。港政中心、洋山办也已基本完成了有关行政执法和内部管理工作规范及操作流程的制定完善。
    (三)转变观念、突出服务,切实提高管理服务水平
    交通部这次管理规范年的一个重要的主题是“强化服务意识”,提高政府监管部门的公共服务水平,对此,局各相关处室、局属单位结合部《通知》精神和局《行动计划》的有关要求,在日常管理实践和执法工作中,积极转变观念,以“行政相对人”为本,指导、帮助和解决了许多实际困难,突破了一些管理中的瓶颈。
    码头中心执法过程中,在遇到相对人不理解并提出异议时,一方面坚持依法行政原则,一方面转变强势姿态,换位思考,主动与相对人做好沟通,通过细致耐心的服务确保了依法行政执行到位。市航务处为扶持市场竞争中处于弱势的部分民营航运企业,积极组织专题帮扶会,主动联系银行参会介绍贷款方面的优惠政策,协调银行为航运企业发展提供资金平台;该处船检部门在垃圾集装箱船船检过程中,打破原有工作流程,深入一线与企业共同攻坚克难,使上海内河第一艘垃圾集装箱船顺利建造完成。局规划建设处、航监处密切配合,积极推进吴淞客运站芦潮港客运码头、洋山客运码头等客运基础设施的建设和改造,在保证质量前提下,协调有关部门,加快进度,确保工期,以早日满足群众出行需求。科技信息处年初完成局门户网站改版,实现港航信息公开,方便相对人查阅信息,及时了解审批进展动态。
    (四)严格要求、规范管理,不断加大监管力度
    航监处按照局统一部署,以规范年活动为契机,积极实践水路运输行政审批改革工作,通过将原有审批方式调整为后置审批、告知承诺、并联审批等审批方式,逐步提高行政审批效率;同时,进一步加强对国际航运市场监管力度和国内航运市场经营资质管理,有序的改变了水运市场无序发展局面。港政中心通过开展黄浦江岸线使用单位码头设施整治现场勘查、上报整治标准,进一步规范港口岸线管理。质监站针对工程建设中隐患整改不力等情况,建立“黄灯效应”警示机制,及时约谈责任单位负责人,落实整改。科技信息处完成的“港航安全日常监管与应急指挥信息系统”,目前已在航务处、码头中心开始试用,促进了基层一线日常安全监管系统的完善,提高了现场执法人员突发事件接处警能力,为相对人提供更快捷有效的安全保障。
    二、下一步主要工作内容
    (一)进一步抓好各项分解任务的落实
    根据局《方案》和《行动计划》要求,继续深入全面开展规范年活动,按照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抓紧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
    (二)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
    以局内外网为平台,及时提供反映规范年活动的信息,扩大规范年活动在局内部的持续影响力;同时,继续以定期刊发专题简报形式,密切与规范年活动参与处室和单位的联系,保持各相关参与部门对规范年活动的关注度。
    (三)开展规范年活动阶段性工作“互看互学互促”活动
    截至今年10月,规范年活动开展已接近一年,局各相关处室、局属单位按照规范年要求,在落实规范年活动中结合日常工作都取得了不同程度的成效。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牵头组织联络员开展“互看互学互促”活动,使局内处室、局属单位在“互看互学”过程中达到“互促”作用。